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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hui19832001 2013-11-14 09:30:44 扫码看帖   1 4955
事情经过我于2011年购买贵公司开发建设的国际广场3幢202室房屋。合同约定,房屋为全装修非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176平方米,2011年12月20日之前交付房屋。2011年12月20日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墙面大面积墙纸发霉等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对此,贵公司同意在2012年5月15日前整改修复完毕。而后,由于贵公司原因,导致2012年8月墙纸继续发霉。2012年10月整改完毕。业主于2013年1月入住,2013年6月,卫生间严重渗水,窗户漏水,导致家中大理石发霉,墙体发霉,房屋渗水面积更加扩大,客卧室墙面,北卧室、主卧室地面,墙面均渗水严重,水渍线超过了1米。经过交涉,贵公司再次承诺整改维修,彻底解决严重质量问题。并承诺在主卫生间客卫生间淋浴房地面敲掉墙面敲掉一块墙砖刷防水。昨天,我专门请到房屋内查看整改情况,主卫生间按照要求完成,但是外面的卫生间严重和当时协商的整改要求不符合,地面已经恢复,墙面没砸,理由是没同样的瓷砖。贵司不经过业主同意擅自改动维修计划令我非常不满。你说你对自己维修结果负责,要求明确你怎么个负责法。截止目前为止,整改时间大于业主入住时间。对于你们这样具有社会良好品牌形象的大公司,怎么会作出如此违背基本诚信、不负责的言行?因为你们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我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也在一天一天的扩大。为了引起贵司管理层对此事的全面了解和重视。我的声明和合法合理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质量标准》等法规规定,就贵司上述房屋严重质量问题,发表以下几点声明,并提出相关合理要求:因为房屋内各房间的地板、地面、部分墙面已经重新拆除、开挖,重做,因此,之前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验收的地面和现在房屋经严重渗水后重新开挖重做的地面已经发生变化,之前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针对地面、墙面等等各项相关指标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在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之前贵司获取的国际广场3幢202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贵公司应当就经重新拆除、开挖,重做后的地面、墙面,按照《苏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等法规规定,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重新验收,并报请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按照《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交付房屋。否则,贵公司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单方面的交付要求和行动都是无效的。为了防止贵司以后逃避推卸责任,要求贵公司和施工、监理单位就房屋多次严重渗水(下雨后房屋外面渗水到屋内)的原因出具书面的报告或情况说明,以及整改的方法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就上述严重质量问题进行的整改能够彻底解决渗水事故再次发生出具书面保证意见,以及报请房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出具书面的监督意见。要求贵司尽快重新报请相关部门验收,要求贵公司承担全部延期交房的法律责任(逾期利息、误工费、物业管理费损失等经济损失),并就赔偿事宜尽快回复书面意见。请贵公司对相关员工及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面的培训,避免因为不当法规而再次发生损坏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本人保留就国际广场3幢202室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将质量不合格房屋按合格房屋验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公开举报,要求追究法律法律责任、给予相关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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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苏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11-14 15:56:51

回复:万科

尊敬的【huihui19832001 】业主朋友:
       您好!
    关于此次房屋维修问题给您和家人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我们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将积极履行房屋保修义务,我们有信心能妥善解决并消除您的顾虑。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若您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欢迎拨打苏南万科客户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与我们联系。
    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阖家欢乐!

苏南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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