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泊寓 兴隆公社 两个管家,两位女生,前后服务很不舒服不周到,而且在定金五天期内(2019111 交付定金500,昨日,即20191114下午四点二次查房时,被迫申请退预定金)将我们预订的431号房间给予其他租客预订。 昨天(20191114)下午四点沟通说退定金最快也得几天,看财务,今天下午三点多再询问431是否可租,被告知已经被别人预定。按照定金合同是保留五天到 20191117 00:00 ,结果时间没到,反而已经将431房间与他人签订预定,且迅速将500块钱退还。 我们怀疑,两位管家,甚至是与上级领导合作共同恶意蓄意引导退定金违约,同一时间将一房预订两位租户 。请公司相关人员重视此事,尽快给我们做出合理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