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专门又去再次查看丁香苑架空层停放的粤B-2RR77 车,发现该车风挡玻璃右上角贴的车辆年审标记是:2015年。莲花苑的粤B-C170R玻璃右上角贴的车辆年审标同样也是:2015年。 大家知道的:我们国家车辆是前6年2年年审一次,如果现在到期年审时间是2015年,那么只能说明此车辆是2013年购置的。否则不可能到2015年再次年审(可以100%保证上述两部车辆是新购置的,不可能有6年以上车龄)。 按照管理处目前哪个不合理的一户一个月停车卡政策来说,莲花苑的粤B-C170R车主已经有粤B-27B51和粤B-XS100两部车了。怎么还可以办理停车月卡? 丁香苑的粤B-2RR77 车也已经有粤B-4Q466车辆了,怎么也可以办理另外的停车月卡? 通过上述准确客观的事实,我感觉花城实施一户一个月卡车位有严重的黑幕,是否在真正执行和实施?难道我们的管理处在欺骗大家? 为什么上述情况都不符合办理月卡的车辆都可以办理呢? 请管理处给予说明! 不要让大家对管理处没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