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太太的小推车临时放在外面,物业说妨碍了消防通道,没通知我们就把小推车拿走了,并私自处理掉了。我们想追回小推车,物业也拒绝告诉在哪里。你们有权力和义务“清理”消防通道,但绝对没有任意“处理”别人物品的权力。城管在大街拿走别人的大东西还都能留个字条去取,难道你们还不如城管吗?大马路上站了个人,你们还非得开车压过去,还振振有词说那个人违规?整个单元楼道里都有东西,不单单是我们家的,别人家的没取走,只拿走我们家的。几个意思?是谁给了你们任意处置别人物品的权力?你们有“清理”的权力,但无“处置”权。还有,管家上纲上线,大谈妨碍业主权益,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有差别、有针对地对待业主,弄得关系剑拔弩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