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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地产
拒绝付款、拒绝收楼通知函
tslt_25507010173 2019-12-10 14:24:30 扫码看帖   1 787
24广州市万澈房地产有限公司:我于2018年4月,在贵司销售人员   廖婷英  介绍及推荐下,看了万科世博汇公寓样板房,并与2018年5月进行现场认购,2018年6月20日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万科世博汇  4 栋 公寓  1 套。我和销售人员在购买前再三强调居住需求,而且贵处样板房、宣传资料上都明确设计是居住功能。在与贵司销售人员多次沟通确认中,销售人员也一再表示该公寓绝对可以自住。出于这样的保证和对万科品牌的信任,我才进行了购买。但现在才得知,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贵司介绍我购买的公寓属“商业”用途,房屋不得用于居住,这与我当时的购买的需求严重不符,更与贵司向我展销的居住型公寓的事实不符。贵司在明知自己楼盘属商业用途、不得用于居住的情况下,仍以居住用途进行宣传和销售,明显是故意利用消费者不了解政策、不懂专业知识的弱势缺点,欺诈、误导、怂恿、引诱消费者去购买,这严重违背合理、合法的契约精神,违背社会道德。自合同履行至今,我一直按合同约定定时付款,但贵司的可耻行为已经背离了法治社会下的合同精神,该合同是严重的欺诈行为。对此,我拒绝继续执行与贵司签署的这份涉及欺诈的合同,现要求贵司12月12日前给予明确答复如下几个问题:贵司从开盘至今对外宣称的是居住性质公寓,样板间有厨房、洗衣机、宣传页也以家为概念宣传,但从政府相关材料了解到该楼盘为商业办公用途,非居住用途,请贵司明确该公寓是否可以居住;在贵司的销售过程中,贵司只是强调房价是一个总价,但在后续的网签中,贵司确将该价格拆分为房价和装修价,请解释贵司为什么要将我们的购房款拆分为房款和装修款;贵司已叫我在2018年12月就支付了所谓的装修款,请贵司解释为什么直至今日仍不提供所谓的装修合同;因此,在没得到贵司书面答复以上问题前,本人拒绝继续执行这份涉及欺诈的合同。万科世博  4 栋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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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12-11 10:34:19
尊敬的“tslt_25507010173”业主: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并已安排专人与您跟进联系,由此给您带来的困扰,我司深感歉意。如日后有其他意见及建议,欢迎致电广州万科地产客服热线:400800000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顺祝您生活愉快。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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