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上海翡翠公园荣科路285、287号和291号商铺业主。本人于2019年5月购买了你们翡翠公园项目的沿街商业,合同约定2019年6月30日交付上述房屋,并且上述房屋通煤气(天然气)具备经营性餐饮的条件。但截止今日(2019年12月18日),已经过了约定交房日期5个多月了,上述房屋仍然没有通煤气(天然气)。本人进行了多次函告和电话催促,但贵司及贵司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仍然不作为,造成本人产生巨大经济损失(上述房屋每月的实际租金超人民币18万元,每拖一天,本人的损失就超过6000元)。恳请贵司领导予以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有效推进此事!本人将保留向贵司追讨本人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