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slt_85150885333 于 2019-12-25 10:25 编辑 买受人:A,身份证号:37142119860211 , 与B,身份证号:3714211983031,为同一人,买受人所用户口A为原籍重复户口,买受人所用户口于2018年12月份由公安局强制注销,有公安局注销证明为证。因家庭原因无法将该房屋更名至B名下,现申请将此房屋更名为C,身份证号:37242119560 ,且双方为父子关系。 原买受人户口注销前,已申请过更名且已批复,但因身份证过期问题,未能办理撤备案手续,现有注销证明,可正常办理撤备案手续,望领导审批。 已多次联系该项目人员,项目人员反馈说需上级领导来处理,但是所涉及的领导迟迟也没给解决。 我的电话:13335158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