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1月中旬交了5万定金定了翡翠天际B3楼栋147的户型,后因考虑到面积不够大更换为B6楼栋164户型,当时提出把定金转入164户型,因被告知过了三天的签约日无法直接换房 ,可重新缴纳定金,后续将147户型做退房处理,于是12月1日交齐了164户型首付款5成。之后在12月10日与营销齐琛联系147户型退款事宜,被告知必须找关系才能退,随后在12月18日及12月24日多次沟通,对方表示,这件事必须从上到下知会,才能处理退款,必须要找到合肥万科总经理王昂。请问在当初缴纳164购房款时为何不说清楚?这种实际为换房而非退房的处理,齐琛你有什么权力为难客户?本人无法找到关系,请问这么为难人的意义是什么?设置障碍?还是你在摆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