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写给长安区长的信件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我是万科城14号楼2单元301的业主,我5月30号收房,万科的收房程序是先办完一切手续,交完物业费才能去验收房子,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收房,想着精装房收完就可以收拾入住,没想到一进去就发现我家卫生间、与卫生间相邻的两个房间墙、地、顶到处有泡水痕迹,肯定是楼上漏过水,其它经过已经在上次(11月30日)的区长信箱里详细描述了。万科的工作人员一会说这个是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有验收签字,一会说保修期两年,一会说让我们和楼上谈,楼上的房子交房了就是私有财产他们无法处理。。。。。。等等,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计划。 实话说,在和万科交涉周旋的半年中,万科的拖延推诿和不讲理使我身心疲惫,心脏也不好了,血压也升高了,甚至萌生了犯罪心理,想着某一天万科明确谁负责我的事,如果再敷衍不办事我就让你不能好活着,反正我也活不好,然后我再来偿命,到时候让万科会为他们的不负责任付出代价,我也为争取权益付出代价,以便引起万科和社会的重视。可见很多犯罪心理都是被逼的。 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万般无奈,我11月30号给万科总部和西安万科都写了投诉信也打了电话(4008000002),新闻联播听说了我们有个人民网是政民互动的渠道,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通过人民网的各地领导信箱给西安市长信箱、市建委、长安区长信箱、区建委同时留言投诉,到昨天下午为止没有收到万科任何回复,晚上7:30万科维修办打电话说是他们领导要和我谈话,没想到我到了万科看到的是区政府的有关领导(和蔼贴心的建筑质量监督站吴处长)和工作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不推诿),还带着万科工作人员,施工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一起来。我激动得无法控制,痛哭着无法给领导述说我的委屈,领导手里捧着区政府盖章的函件,要求3日内处理,如果不能处理要为后果负责,顿时我觉得无比温暖,感受到我们有组织和政府的存在不会任企业一些不作为的工作部门肆无忌惮的欺负群众,万科办事情基本以月或年为单位,政府部门办事以日甚至以小时计,领导牺牲下班后的休息时间第一时间直接来现场了解情况,上高爬低寻找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的政府一定能获得人心,取信于民,解决事关群众生活的迫切问题,也能使国泰民安。在赞扬我们的政府的同事我想提醒万科:“请你拿出诚意来对待业主,不要无视人民和政府的存在孤芳自赏,这样下去我们付出代价,你们也会付出代价的”。 这次已经有政府出面了,也给出了时间点我就放心了,如果他们再不能解决房子的质量问题我要求退房,老百姓好不容易买一套房子,我不能提心吊胆的住,整天担心漏水、整天找人维修,再是这么多次泡水后房子质量是否受影响也需要证实。等问题解决后我会叫上媒体来给区政府送锦旗! 此致 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