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楼lenlen1111的帖子
尊敬的[lenlen1111]朋友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邮包等快递代收已成为小区物业服务无法回避的日常工作,随之也导致物业服务的投入成本越来越高,而这些投入费用并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之内,属于个性化增值服务内容;因此物业公司为部分业主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的投入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是不合理的。另外,因快递业的迅速发展出现的服务不规范导致的客户利益受损纠纷也越来越多;以双11期间为例,部分快递加盟站点服务问题突出,以各种理由不履行邮政法要求的送货上门的义务,为图省事将快递包裹随意丢到物业服务站点,给物业公司日常的公共服务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我司让快递公司签约是为了保障规范服务,保障业主应享的利益;此前我司通过与部分快递公司签定服务合约已明显改善了快递公司的服务,客户纠纷也明显降低。目前我司正积极与各家快递公司进行洽谈签约保障客户利益;我们也同时与少数尚缺乏足够客户服务意识的快递公司进行沟通,促进其规范服务以更好保障客户利益。此外,万科物业向快递公司收取的象征性费用已明确告之全体业主该项收入归属小区公共收益,此举是为了保证物业费收入与支出的公平合理,也是物业服务能长久维持的基础。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67680277。 祝您白马花园生活愉快! 白马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