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5月份入住万科到2019年8月份以来我都感受到万科的物业服务是值得肯定的,期间我从未拖欠过任何一月的物业管理费,不知为何从今年年初管家就开始隔三差五的催收我物业费,态度的积极性强过办事的效率,不过我觉得你们可能是由于公司规章制度需要这样我也持有理解的态度,并且我也没有因此故意不交物业费,持续到昨晚(2019年12月29日)八点左右,令我很不可思议的是物业人员居然亲自上门质问我为什么这个月的物业费还没有交,这种行为特别让我感到气愤,月月微信催我也就算了毕竟物业人员也不容易可以理解,可是我觉得这种上门催债的行为对我及我的家人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上门催债的物业人员对我解释说合同上说业主需要每月15日向物业缴纳费用不然会影响你们的绩效,我也看了合同了确实上写了需要每月15日缴纳当期的费用,在下月首日及以后缴纳的视为逾期缴纳,并加收逾期缴纳违约金。上面写的很清楚次月首日及以后才视为逾期才需要缴纳违约金,那我月底交怎么就不行?再退一步来说,就算你是善意的提醒我你只需要通过管家微信给我清楚的说明你们的条款,我每月15号交就完了你们这一次次一回回的这是恶心谁呢?继续这样态度一年交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