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1、请求万科总部查明事实**,并根据总公司的规章对无锡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公司内部处罚 2、请求无锡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投诉人的信息材料,并支持投诉人未签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事实:投诉人(以下称本人)在2019年12月中下旬收到无锡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寄来的一封关于“2020年幼升小适龄儿童的信息采集表” 30日上午,本人到万科信成花园小区地产的办公室提交信息采集所需的一切材料,工作人员确认材料齐全,并让我在采集表上填写家庭信息,填完后交于她,实际已完成采集信息的工作,可工作人员拿出另一份没经过事前商议的“需知书”,不让其拍照,不给第二份,上面约定了较多条款,对本人非常不利,应当属于“补充协议”,本人不愿意在“需知书”签字,工作人员以不签字就不上交信息表和材料为由变相“要挟逼迫”,这已经完全违背《合同法》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 ,万科做为国内体量较大的房地产的公司,应当带头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是让其公司职员通过“非法手段”为公司创造利益,请将投诉信转发总公司相关负责的领导,谢谢(附采集信息照片和现场全程录音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