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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n 2013-12-05 17:23:00 扫码看帖   4 3271
关于罢免以罗晓彬为首的万科城市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提议告城市花园全体业主书:
享受阳光(75829251) 2013-12-4 14:04:31
关于罢免以罗XX为首的万科城市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提议告城市花园全体业主书:
第三届业委会于2013年9月已任职到期,现在已经12月初了,为什么我们还在强烈要求罢免这个业委会呢?以罗XX的话说“尽管我们已经履职到期,我们还有权利(依法)决定第四届业委会的候选人名单,这是我们的权利!”第三届业委会的主任(罗XX)、副主任(何XX)、委员(梁XX、冉XX)共4人公示在了第四届业委会候选人名单上。实质上他们是自己在选自己、搞世袭王朝,他们企图将第三届业委会的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的种种伎俩再一次的强加在我们城市花园广大业主的身上!可以预见如果当选,他们将会更加变本加厉的做出更多伤害城花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事情!
   当今,我们要保持清晰的头脑,充分意识到推选出一个真心实意的为业主办实事、维护业主权益、合理合法、不欺骗业主、不忽悠业主的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的必要性!更要充分认识到业委会与物管公司合谋推选出的第四届业委会的不合法性和危害性!因此,万科城花业主们一定要团结起来罢免他们!选出一个能真心实意为广大城花业主办实事的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罢免以“罗XX”为首的业委会,其理由是充分的:
一、多年来万科城花物管一手操控了城花业委会,但其直接责任是第三届业委会!
     1、超高物管费的提升是第三届业委会与物管合谋,在形式上通过,在运作物管费提升的过程中,完全将广大万科城花业主的意见置若罔闻,从未召开过业主大会......万科业委会以文件的形式委托万科物管不择手段的忽悠业主在物管费提升同意书上签字。
回顾一下超高物管费提升的心酸历史:2013年2月19日城市花园业委会第06号文件通知可以看出,他们一开始借口人手不足,丢掉万科城市花园广大业主,委托万科物业公司办理物管费提价的有关事宜。业主们应该记得有天晚上,
万科物业调动了万科几乎全成都市各楼盘的服务小姐,如临大敌,到城市花园业主各家要求业主签字同意,有的业主不签字,她们就赖着不走......此后,尽管万科广大业主多次向业委会主任、委员们提出不同意过高物业费的提高的要求,而业委会根本不予理睬;在社区论坛上,万科业主发出了不同意物管费提价的种种呼声,也被物管封杀.....超高物管费的提升,第三届业委会从来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真实召开第一次城花全体业主大会是2013年5月,“关于召开成都万科城市花园2013年第一次全体业主大会”(城花(业字)2013 第06号文件)通知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在小区会所举行“开箱、验票、唱票”进行表决的大会。在此次大会上,所举行的“开箱、验票、唱票” 等表决形式存在着诸多不合法因素!业委会和直接受益的物管公司一手操办了此次大会,这更是一个非法的大会,也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2、第三届业委会“2013年工作总结大会”为什么要由城花物管经理主持,且其工作总结为什么也由现任城花物管经理宣读?此种做法也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3、第四届业委会候选人的组织推选工作为什么由城花物管工作人员XX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以后候选人名单也是由物管部门公示......此项工作也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综上所述万科业委会完全是万科物业的“儿皇帝”,从根本上就不可能代表万科业主的权益!
二、以罗XX为首的第三届业委会破坏了城花小区的和谐和稳定!如不不彻底的整改和纠正,随着时间的流逝不稳定因素会进一步加剧。
   1、万科物管费、业主停车费和访客停车费超高:
    1)多层物管费为1.88元/m2/月:
    2)电梯物管费2.50元/m2/月:
3)露天停车费250元/月:按成都市交通委员会规定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的停车费为100元/月,而我们的露天停车是属于万科城花业主的共有产权却要收250元/月。
4)访客停车费15分钟~4小时万科收4元,以后每小时增加1元,对此有不少业主反映,面临这么高额的停车费,儿女都不敢回家了。

以上的收费都是业委会没有征求广大业主同意,他们一意孤行,完全同意万科物业公司所提出的价格确立的收费标准。参照以下表格,对比一下万科城花与周围楼盘的收费标准,可以看出万科城花的收费标准确实超高。

万科城花与周边楼盘物管、停车收费标准对比表格:
楼 盘     物管费  单 位   停车费 单 位 备 注
望江嘉苑 (多层)0.80 元/M2/月 (露天)150 元/月
静居嘉苑 (多层)1.20 元/M2/月 (露天)70 元/月
校园春天 (多层)1.20 元/M2/月 (露天)50 元/月
蓝谷地 (电梯)1.50 元/M2/月 (露天)100 元/月
帕丽湾 (电梯)1.36 元/M2/月 (产权)300 元/月
万科城市花园 (多层)1.88 元/M2/月 (露天)250 元/月
(电梯)2.50 元/M2/月

2、对业主权益的漠视和强迫造成了不少业主拒缴物管费和车位费。
2012年6月22的“开箱、验票、唱票”会议上,尽管有60%的业主投票同意(姑且暂不计较数字的由来),但却还有40%的业主投反对票,这是一个不小的万科城花业主群体,少数服从多数—明显的带有对40%业主权益的漠视和强迫,因此不少的城市花园业主以拒缴物管费、车位费来抵制物业费的提高。
    作为弱势群体的业主们拒缴车位费和物管费,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抗争方式。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当万科业主将这次物管费提价的内幕进一步搞清楚之后,一定会有更多的业主拒缴物业费和车位费,将严重干扰城花小区的和谐和稳定。 这个直接的责任难道不该由以罗XX为首的第三届业委会来担当吗?
    三、万科业委会以极端不负责任甚至纵容鼓励万科物业动用万科城花业主们的专项维修资金!
2013年11月29日晚19:00罗XX通过万科社区通知召开会议,以与业主沟通的方式阐明了“万科维修资金的实用使用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在执行中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从而想表明维修资金是绝对不会用错的。事实
享受阳光(75829251) 2013-12-4 14:05:29
是不是真的如他所说,这里我们仅简单的例举一下:
1)2011年万科动用专项资金共1643831.00元整;
2)2012年动用维修资金2000000万元左右(精确数据待查);
3)2013年动用维修资金3262179.6万元整。此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清单”现正由第三届业委会大幅公告公布在阳光广场,公布时间是2013年11月份,公告上盖有业委会的大红章,需要提醒大家的是9月份第三届业委会就已经任职到期了,如此重大的问题业委会还迫不及待的公布出来,还想用前几年的方法,通过电话录音联系、登门到各业主家游说签字等忽悠手段,就是不提召开城花业主大会。上述公告所列举的维修项目有些也违背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查清。
这些年来万科城花业委会未经业主同意支出了多少不该支出的维修资金?   2011年是1643831万,2012年是200多万,今年是3262179.6万,我们可以测算一下,如此下去再过4~5年专项维修资金将全部花光,多年来物业公司怎么报,业委会就怎么批,业委会“整”全体业主,“肥”万科物管。
   四、业委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非法将万科业主2400万元的维修资金从政府房管局转移到万科业委会的账上。在当前对业委会无任何监督机制的前提下,这笔巨额资金的使用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包括不作为的乱用、滥用。
    在2013年11月29日晚19:00会议上,罗XX在业主的逼迫下公布了万科业主的维修基金总共2400万元,已转入万科业委会的账上(过去由锦江区政府部门管理),而万科业委会正在制定如何管理这笔维修基金的方案。据我们了解这笔款项已于2013年4月转入的,4月至11月,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万科业委会还未能拟定出如何管理如此一笔巨额资金的方案来,是失职还是另有企图,我们不得而知。在罗XX公布2400万元维修基金情况之前,有业主代表在会上询问了与罗XX一起参加这次会议的第三届业委会的成员——梁XX维修基金一共是多少钱,对方回答“不知道”.......
口口声声说是业委会管理这笔资金,在当晚却只有罗XX一人知道具体金额,广大的业主不知道、连业委会的梁委员都不知道,说穿了很明显万科城花业委会就是罗XX一人说了算的业委会。罗XX已经连续任职三届业委会的成员了,到了这次换届,还要以第三届业委会主任的名义,将自己推入第四届业委会人选
选,口口声声说自己“挨业主骂、一分钱没得、自己工作繁忙”等等,可这次又自己推荐自己,是否还想在第三届业委会主任的基础上连任第四届业委会的主任?我们还让这样的业委会主任去掌管2400万元如此巨额的维修基金吗?
亲爱的万科城花业主们,我们再也不能沉默了,一个好端端的城花小区,在第三届以罗XX为首的业委会的操作下,已经变的乱七八糟了,他们完全辜负了广大城花业主对他们的信任,极大的损害了业主的权益,破坏了小区的和谐和稳定。他们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目无法纪的地步,我们强烈要求罢免以罗XX为首的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我们一定要团结一致,在街道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执行《物业管理条例》,坚决罢免以罗XX为首的业主委员会!为创建万科社区的和谐稳定、友好团结、文明礼貌的共同目标而努力,期望和憧憬一个真正能为万科城花广大业主服务的第四届业委会的诞生。
万科城花物管曾是一个优秀的物管公司,我们寄希望于他们能够汲取这次的教训,改变现状,全心全意为广大万科城花业主服务,广大城花业主是会原谅他们的!我们期盼万科城花能够重新出现像万科城花建立初期那样亲善、友好,深受广大业主喜爱、拥戴的局面的出现!
  
   
同意罢免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们在下表格中签字:
(万科阳光广场也设有签字点)




发起者:参加万科城花社区会议的业主代表
      201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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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
沙发
jniua 
2013-12-06 00:16:33

世风日下

世风日下
板凳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12-06 09:10:19
回复 1楼tsdn的帖子

尊敬的业主朋友:
    关于您的论述,服务中心正告如下:
        1、每一位城市花园的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人无权干涉,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连选连任。
        2、业主大会是广大业主民主自治,“自我管理社区”的体现,万科物业将一如既往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3、物业费的调整,是各项经济指数不断上涨,特别是人工成本和物价大幅上涨,导致物业管理成本刚性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必然趋势,也是物业管理服务可持续、良性开展的保障,城市花园物业费的上调经过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具有法定效力,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作为酬金制项目,城市花园物业服务资金的盈余及不足,均由业主享有和承担。
       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也有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城市花园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均符合相关要求,每一位业主均可持个人有效证件前往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或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5、您提到“业委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非法将万科业主2400万元的维修资金从政府房管局转移到万科业委会的账上。”实际情况是,2010年城市花园通过全体业主表决,同意实施《城市花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增值保值计划》,根据成都市、区房管局的政策要求,实施增值保值方案的基础是必须以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建立城市花园维修资金基本账户,业委会主任则作为法人(目前成都市有20余个小区已建立了自己的专户)。但无论是否开设基本账户,维修资金均在房管局的监管下,任何人或组织均无权私自提取或挪用。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的审批备案,因此您的担忧是不存在的。
    服务中心再次郑重提示您:请勿肆意造谣,以讹传讹,并对物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正当工作沟通予以不实揣测,物业作为城市花园小区的服务机构,根据《城市花园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权益,并维护小区安定和谐的环境氛围。针对物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我们虚心接受各位业主朋友的意见和良好建议,但对于企图煽动小区不稳定、捕风捉影,不以事实为根据者,万科物业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成都万科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地板
和佳 
2013-12-06 17:55:39

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绝对没有这么好的事!!!


尊敬的业主朋友:
    关于您的论述,服务中心正告如下:
        1、每一位城市花园的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人无权干涉,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连选连任。
     业主签字罢免业主自己认为根本不合格业委会主任和委员是法律赋予每一位业主的神圣权利,现在业主就在这样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你万科物权干涉,说的不客气点:“业主选举和罢免业委会是业主自己的事情,关你万科物业屁事”,你万科回复这句话就是对业主依法行使权利说三道四,法律法规业主都懂,用不着你万科在这里说与主题毫无关系的政策条文,请万科看看是怎么“选”和怎么“任”的(下次再来说万科在投票中是怎们上门劝说和更改业主票面的,万科敢现在拿出上次的票供广大业主查吗,前几年业主一在投诉论坛提查票,万科就装傻不理睬)。

        2、业主大会是广大业主民主自治,“自我管理社区”的体现,万科物业将一如既往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广大业主(至少90%以上的业主)根本没有签字授权你万科物业来管理业委会、没有授权你万科来操纵投票过程,没有授权你万科在投票过程中“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死死抓住“制定表决方案、制作票、上门发放票、在业主家门口当面诱导业主按其要求填写票、现场收业主的票、然后单方面保存票”等等特权不放!!!你万科怎么脸皮那么后,至今都拒绝回复业主提出的这个问题,至今都还想再来操纵下次的投票过程-----这就是你万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的实质,万科你为何兴师动众,安排几百员工花几个月时间来做这事,傻子都可以看出,这哪里是协助,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全部包办。
    3、物业费的调整,是各项经济指数不断上涨,特别是人工成本和物价大幅上涨,导致物业管理成本刚性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必然趋势,也是物业管理服务可持续、良性开展的保障,城市花园物业费的上调经过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具有法定效力,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作为酬金制项目,城市花园物业服务资金的盈余及不足,均由业主享有和承担。

      “城市花园物业费的上调经过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具有法定效力,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你万科还有脸来说法定程序、还有脸来说法定效力、你万科投票过程中“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死死抓住“制定表决方案、制作票、上门发放票、在业主家门口当面诱导业主按其要求填写票、现场收业主的票、然后单方面保存票”等等特权不放!!!这里面有公正吗?业主的投票,关你万科屁事,任何一个有脸面的企业、任何一个自觉的企业都不会厚着脸皮来干这个。
当初袁世凯当皇帝、萨达姆当总统同样是“经过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同样“具有法定效力”,同样“对所有业主(公民)具有约束力”,效力比你万科这个彻头彻尾的全部包办投票高几千倍,而实际上呢?不用多言!!


      待续------------------
5#
jniua 
2013-12-06 21:27:24

万科为何故意回避一下问题

       2、第三届业委会“2013年工作总结大会”为什么要由城花物管经理主持,且其工作总结为什么也由现任城花物管经理宣读?此种做法也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3、第四届业委会候选人的组织推选工作为什么由城花物管工作人员XX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以后候选人名单也是由物管部门公示......此项工作也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综上所述万科业委会完全是万科物业的“儿皇帝”,从根本上就不可能代表万科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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