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和业委会继续炮制有史以来最荒唐、最龌龊的修改《议事规则》闹剧发表于 2009-08-02 13:09:06 昨天偶然听见邻居说臭名昭著的城花傀儡委员会主任和万科物业又要将自己拟定的,一个字都不许业主改动的世界文明史上最滑稽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即“如果业主不投票的就100%按同意票算”这一条改为:“不投票的.50%当同意票算,50%当反对票算”。 谁都知道,业主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或者拒绝投票,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业主投票,任何人都不能把拒绝投票的人的意见归为“反对票”或“同意票”。你城花傀儡委员会无权、你傀儡委员会主任任绪昌无权、你万科物业无权、其他任何业主无权、全体业主也无权这样做;就是整个成都市一千万市民或者四川省8千多万人全部这样同意都是违法的,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这样也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况且目前仅仅是你万科和任绪昌之流的个别傀儡委员在这里上串下跳-,不成气候的-------- 你万科物业和傀儡委员会凭什么抛出这个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条文,凭什么抛出这个违反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和常识的强盗条文,凭什么凌驾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 《议事规则》才实施几个月,傀儡委员会和物业就忙着要改它,这和去年事实上绝不许业主改一个标点符号形成鲜明对比。几个月前,傀儡委员会主任等几个小丑在广大业主反对声中强行搞的“不投票当同意票算”, 违法的事就不想再说它了,因为以他们的智商是不会明白的;但是它丢脸的事还是可以说一下,因为他们肯定是自己觉得自己做这事简直是太丢自己的脸了,所以才慌忙修改这一条,改为:“不投票的一半当同意票算,一半到反对票算”,但是到今天都他们还贼心不死,他们是换汤不换药!他们仍然妄图把投票率人为提高到100%,妄图把赞成他们的票提高50%,他们的头脑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持续发热吧,难道就没有清醒过一分钟,难道就没有想过,拒绝投票的100%当赞成票算和50%当赞成票算,这里的50和100虽然数量上少了一半,实际上效果都是一样的,他们难道就不知道“五十步笑百步”这个成语吗? 古有“50步笑100步”,今有“50%饰100%” 忠告物业及其傀儡委员会:你们不要重蹈原来100的覆辙,当初广大业主坚决反对“不投票当同意票算”,臭名昭著的傀儡委员会主任任旭昌还和物业还一唱一和推口说:“由全体业主决定”。坚持不改!!!好吧,既然全体业主是投票决定的就是:“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按照臭名昭著的傀儡委员会主任和物业的这个逻辑就是不能改!!!那现在你们怎么又来想把当初的“一百步”改为“五十步”啊!!!请立即收起你们强盗逻辑吧,强盗逻辑其实不是“逻辑”,这样太丢脸了------ 不管什么100步、不管什么50步、不管什么100%、不管什么50%,都太丢人了,唯一可行的就是彻底删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 “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一个字都不留,没有半点修改的价值。-------------- 如果你们不悬崖勒马,继续凌驾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你们就不是现在的臭名昭著一年,你们几个定会遗臭万年!!! 请看链接地址: http://www.vanke.com/asp/vanke_bbs/showAnnounce.asp?id=1160687 |
沙发
liwei
2013-12-09 23:42:27 万科徇私舞弊,在未投票业主的维修基金表决“票”上弄虚作假!业主投诉后万科居然耍赖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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