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请立即停止对广大业主的侵权行为! 二年前的今天,整个房地产行业笼罩在低迷状态下,我们之所以出资巨多最终能成为璞悦山业主,成为万科客户,归结为:购房之前我们认真查阅了《深圳市龙岗102-10&11号片区[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地块编号07-12,容积率1.8;并被售楼处摆放的做工细致的沙盘模型所征服,我们深信不疑“璞悦山建筑覆盖率小于30%,容积率约1.82,约占七成以上的土地礼让给了园林,公用部位全体业主共享”,更相信万科尊重契约精神。出于对自已资产关注的正常心态,我们曾多次要求选派具有专业知识的业主到现场考察或与工程建设部门进行面对面地有效沟通,做好做足事前控制,很遗憾!客服代表徐经理均强调现场要封闭管理,回绝我们的合理诉求,现在看来只不过是为了防止我们业主及时发现万科的侵权行为找个借口! 终于熬到了开放日,我们满腔热情都被万科的侵权行径惊呆了!万科为了一己私利私相授受处分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公用部位,造成侵害广大高层业主权益事实! 以下是万科客服及物业管理处的所谓理由: 一、别墅区管理费6.5元,高层才4.5元? 我们反而要质疑高层住宅4.5元/M2.月的依据是什么?按照《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价规〔2007〕1号》,一级物业管理服务最高收费标准高层3.9元/M2.月,理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的万科璞悦山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凭什么、又是如何暗箱操作的?我们高层业主支出费用高出政府指导价15%,为此不合理支出,按现值计算,缴交60多年物业费高层业主需多支出8万至11万。 不排除万科为一己私利,尽快高价出售别墅,存在别墅管理费偏低而造成直接侵占高层业主管理费之嫌!既使在同样建筑面积情况下,别墅区物业管理企业投入在综合管理、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环境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等综合费用肯定数倍于高层住宅。而实际上又因为别墅赠送面积比例大,导致别墅区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成本成比例增大,显然存在极不合理的收费比例,万科现在反而倒打一耙! 退一步,高层业主若允许别墅区存在非法划分公用部位砌筑砖墙,那么,我们2、3、25、26、27、28栋高层是否也要求另外砌筑砖墙?或要求别墅区的“物业管理事项”在财务、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等独立于我们高层住宅?同时要求小区内其它的公用设施设备、小区道路等进行分割处理?凭什么别墅区可以随意分享小区内其它共用部位?而我们在地面活动区域内连瞄一眼小区内其它景观的权利都被剥夺!情何以堪! 二、别墅区治安管理难度大 一级物业管理龙头企业对自己的安防系统、人防没有信心?一定要靠高墙物防?墙头是否还要加钢丝网?或是每栋别墅每个角落理应配备24小时保安,却因仅收取6.5元费用不足而要牺牲我们的景观与分享共用部位权利!高层住宅就没有发生过安全事件?高层业主的命就不值钱? 三、万科城有分开先例 1、万科城先卖别墅,既成错误事实要高层业主忍气吞声?还不主动纠正? 2、万科城的错误凭什么我们璞悦山高层业主要承受? 3、万科城高层业主现在不维权不代表以后不维权? 4、万科城的高层与别墅业主的比例远小过我们,维权力度小! 针对万科的有意侵权行为,建议小区高层业主现阶段维权行动:25、26栋业主于12月底验房时要求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若无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如不得随意变更共有部位的规划设计),被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万科,因为你们的有意错误导致小区内高层业主与别墅区业主产生矛盾;万科,你们是在有意制造社区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万科,我们爱你真就那么难吗?! 万科璞悦山维权业主 2013/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