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6月29日购买了南宁万科金域滨江18栋2单元1401号房,按售楼部要求足额缴纳了首付款、全额精装款、公共维修基金、代办费和十万元的保证金,并于一周内办好了银行按揭贷款。按合同协议内容要求办理完成上述环节之后,我多次与销售顾问联系要求退还十万元保证金,对方先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找不到理由拖延就要求我把保证金转为车位认购金,并承诺认购车位给予特别优惠,我一直没有同意。这件事一直拖到春节,随着新冠疫情爆发,做休闲消费行业生意的我遭受了十万次十万点暴击!!!至今不能营业。一下子不仅是没有了收入来源,还要承担巨额亏损,同时还要面对房租和员工工资开支,捉襟见肘,狼狈不堪。期间多次通过销售顾问向开发商请求尽快退回该笔保证金,但一直没得到积极回应。无奈之下,只能到工商部门投诉。现同步向万科总部求助,请求万科总部及时予以帮助,督促南宁金域滨江立即退款,以帮助我度过难关!我相信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行业龙头企业,万科会爱护自己的羽毛,不会纵容城市分公司漠视法规肆意妄为!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