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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管理处:花城2012年1月1日执行一套房子名下一个月卡车位新政时不是也没有通过业委会吗?
愤怒的莲花 2013-12-20 09:32:41 扫码看帖   0 1545
如果没有?为什么现在实施真正意义一套房子名下一个月卡车位时候需要经过业委会讨论?不要说当时没有业委会啊!这是理由吗?

就花城实际情况而言,花城车位本身就是按照2:1来配置的,这是历史原因,也是管理处无法短时间内解决的!个别业主多买车是自己权利,管理处无权干涉,但个别业主这样行为无形中占用其他业主的停车资源,是不公平的。。。所以执行一套房子一个月卡车位,多余车辆按照临时停车收费,就是深圳所有小区通行的惯例,很多小区早就执行了!增加的停车收入用于增加保安对车辆引导、停放!或者用于改造停车场。。。。。

管理处说:小区在201211日前已办理有两张月卡的住户数量较多,涉及影响面较大。。。所以要征集意见啊!这个那个的!请问管理处:花城就2000多个车位,4700多住户,所以说201211日前已办理有两张月卡的住户一定是少数,绝对不是大多数!否则花城晚上停放车辆地方都没有!

综上述:既然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一套房子名下一个月卡车位新政时没有业委会都可以执行这个政策,那么实施真正意义一套房子一个月卡车位也可以立即执行!不是什么事情都有法理依据才可以实施!深圳其他小区通行的做法到我们这里就不可以遵照了?

要经过业委会讨论?不用脑子想都知道:这种事情只要有业委会参与,一定是吵闹的鸡飞狗跳。。。否则业委会成立这么久了,除了代表我们和管理处签署一个委托物业管理合同之外,还做实事了吗?

请给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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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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