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科旧业主,去年又买了万科魅力之城的房产,11月,办手续的时候,带了表弟一家去看房(他们之前从未到过那里,本来也没打算买房),我们自行开车先抵达,表弟他们后到,万科的销售知道我们要带人来,还表示当时搞活动,如果新业主成功认购,旧业主可以获得三年物管费,但是一直没有指示如何操作,等我表弟他们抵达之后,进入销售中心了,才说要先登记。而且当我在分享家分享我表弟媳的资料时,马上显示已被分享,后来查知,是被当时录入信息的销售分享了,意味着变成他推荐的了。可能见事败,没办法,我们也不依,当时他们的负责人出来,说经商量,我们提供我们跟新业主联系,说带他们去看楼的相关证据就可以了,当时连我表弟和弟媳的结婚证都提供了。分享家11月17日显示审核通过,我们以为事已办成,也没上心,但是后来被亲戚提醒可以办理换取物业费业务的时候,上面又显示审核无效。理由还是原来的,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不是存心欺诈旧业主吗?打电话去4008投诉,佛山万科那边有个人用手机问了一下情形,然后两星期过去了,一点音信都没有,还是我本人又打去4008问的结果,说跟原来的一样,这种服务让我相当不满,难不成打电话给我的人跟销售是一丘之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