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万科白鹭郡5-301业主颜雄平根据购房合同主合同十五条及补充条款规定: 尊敬的万科集团: 万科白鹭郡5-301业主颜雄平现已书面形式通知您,不接受万科白鹭郡的规划或设计变更公示,万科白鹭郡变更规划现在在该规划局公示期内,所以我现在要求与万科解除购房合同协议,进行退房处理。 万科白鹭郡5-301业主 颜雄平 2013年12月26日 上次发帖: 坚决反对万科白鹭郡小区规划调整,我是万科白鹭郡5栋301业主。确获悉万科白鹭郡小区的规划将要调整,对此,我们作为规划地段内的利害关系人表示坚决反对规划调整,坚持要求严格按调整前批准的《万科白鹭郡小区总平面规划图》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个规划调整向社会公示前未组织论证、未采取听证会、未征求我们即规划地段内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等法定修改程序及方式。城市的主人不仅是特殊利益集团、规划师,更应该是天天工作和生活于其中的普通老百姓。规划就是要给生活在这里的人提供更加宜居的环境和平台。这个规划的调整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调整前必须充分考虑老百姓的意见,使之更加透明。原规划是经过科学论证的,栋与栋的间距、栋高、采光、通风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是有科学依据的,是经过地块共有人共同同意的,不是今天谁要调整就可以随意调整的,如果调整的话,将给我们的生活及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我们作为相关利害人坚决反对该规划调整。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建设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现规划在公示期,我坚决反对万科白鹭郡小区规划调整,若长沙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果为了自己的利益坚持要修改规划,我要求解除和万科白鹭郡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进行退房协议。 万科白鹭郡5栋301业主颜雄平 2013年12月25日 您们的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白鹭郡三期规划调整事宜的关注。白鹭郡项目三期因户型等调整需对总图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并不会对您所购房屋的楼栋间距、栋高、采光、通风等产生影响,同时涉及的三期还未开始销售,故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在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方可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变更审批。我司将严格按照政府及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 以下是您们的规划变更: ![]() ![]() 规划批示为: ![]() 这个批示说了技术指标不符和要求,需要修改,您所谓的那些指标对小区构成影响,对我们小区业主构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