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无锡公司,在未经通知业主情况下,擅自安排堰桥街道天丰社区入驻天一新著,占用业主购房公摊区域及设施。 我要投诉的是: 1、他们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入驻是否存在违规?社区作为一个开放的社会组织,放在我们小区内是如何考量的,为什么不设立在单独的建筑内,方便民众办事? 2、社区中心选址是否合理,选址依据未公开透明。(天一新著是目前天一新城业主户数最少的一个小区,是否是合适用于大型社区公共中心的合适位置。) 3、2019年12月25日,惠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设立天丰社区,辖惠太商业广场、惠竹华府、美璟澜庭、凤天美庭、柏翠春居五大小区,总面积138万平方。天丰社区作为服务这么多小区民众的社会组织,放在我们天一新著的小区内,存在扰民并对小区的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这个如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