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科扬州翡翠公园业主,2018年11月18日我交付定金,同时在万科分享家办理了老带新,系统审核后显示”推荐有效“。 2018年11月24日我到售楼处付清房款,2019年3月13日收到销售员微信到分享家要求上传身份证,并承诺本月付款。 但是至今我分文未收到,之前每次去询问都是说在走流程,冲你们这个牌子,我也没怀疑什么。 今年找了熟人去询问,发现销售人员伪造了和我的聊天记录(有图为证) 我明明2018年11月18日就交定金买了房,却有一张 我2018年11月20号联系销售去看房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而这个聊天记录我手机里根本没有。 反映到售楼处,开始他们说我28号到访,超过期限了,但是我24号就已经到售楼处付清房款,也有银行记录为证,怎么是28号到访了? 然后他们又以逻辑矛盾为由,要我提供2018年11月18号前的到访记录。 这个我就不能接受了,首先我18号买房,有银行交易记录为证,怎么可能20号再联系销售去看房子? 另外,要举证也不是由我来举证,每次新客户去造访,难道你们售楼处没有登记吗? 现在又说这个项目是碧桂园营销主导,要我去找碧桂园。 说到这儿我都想问候他全家了,我跟你万科签的购房合同,走的你万科的分享家,我跟碧桂园有什么关系?这就是你们万科扬州客服的水平吗?你们万科平时就是这么教导员工这么处理事情的吗? 如果当初流程有问题,为什么系统显示:“推荐有效”,并且在2019年3月13号要我上传身份证说本月要给我付款? 老带新本是一个好的营销策略,但是我怀疑很多时候变成了营销人员牟利的一个手段。 上面证据我都有,相信要查也不是个难事, 现在要求万科查明营销人员造假的问题,并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赔偿我的损失,而不是踢皮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