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baxu 于 2020-4-24 16:42 编辑 广州金色梦想小区的万轩地产,万科物业,未经业主协商议价,私自对未售车位进行上锁,月租从市政府指导价的400提高到600每月。违反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请万科公司给与解决。 诉求如下:1.解除未售车位上锁,月租上涨的行为。 2.对长期以来物业收取临停车位(产权业主所有)租金,中饱私囊,侵吞全体业主收益的贪污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违法行为如下: 1.物业对未出售车位进行上锁。违反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十四条 住宅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出租;车位、车库出售或者出租的,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物业对负一车位进行涨价。违反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未依法协商议价,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3.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将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出租,或者车位、车库出售、出租未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金色梦想全体业主正组织维权,坚决反对物业和开发公司在疫情期间吃人血馒头的黑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