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整整一年时间给我修漏水的房,耽误我一年入住,一年所产生的物业非要要我交,这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霸王条款?非要闹到总部或者找个城市速递还能解决问题吗? 第一:精装修的房子顶部,侧墙,地面有水淹过,柜子长满淹过的绿毛这算是具备收房标准,不收拾我无理取闹? 第二:从2012年12月31号到2013年3月31号没人知道这事也是我的问题? 第三:我经历五个工程师,投诉六次没解决问题也是我的问题? 第四:蓝山和第三方的责任没弄就能够清楚,迟迟不给换柜子也是我的问题? 第五:我一年打了几十个长途,中间的部门推三阻四也是我的问题 不解决问题,我会继续发帖,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
沙发
长春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1-02 2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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