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0月长春万科城开盘时,买了1#21--09商品房,1#楼共有三个大堂,6部电梯,我所在的是5号电梯,当时销售经理说5号电梯可直达地下车位,合同上也注明1、2大堂不能直达地下车位,也因此我买的房子比同期1、2大堂的每平贵100元钱,2013年3月我到万科城要购买地下车位时,被告知5号电梯不能直达地下车位,6号电梯才能直达车位,当时我就和销售经理反映此事,他说做不了主,给向上反映,结果无回音;我打万科的客服电话,也说给反应还是无回音;第三次是2013年12月通知验房时,我总算见到了万科城的客服刘经理及关经理,他们承认此事,解决方法是业主们可以换乘6号电梯,对贵的100元钱的解释是三号大堂和1、2号大堂结构不同,即6号电梯能直达车位。对此我非常失望,我们有多少人是因为看重万科的品质、万科的声誉,而选择了万科的楼盘,今天出现这种低级问题我只要求你们的解释与合理补偿,而你们的工作人人员又是如何对待业主的呢?百般推诿、蔑视、冷漠、强词夺理、仗势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