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20年4月12日,于济南唐冶新区购买的新楼盘万科翡翠山语1-2-301户,我当时购买此房产是因为置业顾问保证,此学校划片的学校是历城二中集团的九年一贯制中小学,当天置业顾问声称走团购优惠拿了一叠资料让我赶紧签字,并给对公账户转账一万元预留房子。事后,我没有拿到任何购房凭证或者转账收据,置业顾问说没有要紧的材料你走就行。 事后我致电历城区教育局,教育局说没有什么历城二中签约的学校之说,这种欺诈行为让我非常气愤。我要求退还当时交的一万元,给予解释和证明,该楼盘有一位自称是经理态度恶劣,说: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在那以后我们要求退还定金致电过历城区建委,建委说这是商业行为不予理会。但是楼盘系涉嫌欺诈行为,交钱后连任何证明都没有给我们,建委、工商难道没有监督职责吗? 然后在5月8日那天收到了一条万科的短信,我们的定金罚没了不予退还。我没有收到任何的万科所说的催告函和合同解除书。万科说他们想解除就可以解除,这种流氓行为就是万科所说的客户满意度吗?我认为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肯定领导予以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