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在惠州万科金域华府购置一套商品房,由于万科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本人的联系电话在系统上录入错误(多录一位数),导致未及时告知本人需缴纳契税。2013年11月20日接到地税局通知,告知本人需缴纳高达3891元的滞纳金。本人认为万科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经咨询律师及地税局,均明确答复本人:开发商有义务告知业主及时缴纳购房契税; 2、金域华府未履行告知本人缴纳契税事宜:由于万科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本人的联系电话在系统上录入错误(多录一位数),导致电话、短信均未通知到本人(无人查阅合同联系方式,更正电话号码);挂号信未送达本人(地址未变),信件返回给万科工作人员但无人跟踪。 由于万科工作人员的粗心(系统上竟然将本人电话号码录入多1位)及极度不负责任(电话、短信不通也未查阅合同联系方式、更正电话号码;挂号信件返回无人跟踪),导致业主(本人)承担3891元的契税滞纳金。希望万科作为国内最好的开发商,给弱势的业主一个诚恳的解决办法。 另外,寻找相同情况的邻居(现在已找到一位,再需多一位邻居),3户人一起投诉可转为热点投诉,将会考核万科相关人员。也寻找媒体、律师朋友,实在不行也要尝试一下媒体曝光和法律程序!本人联系方式:QQ50188151 |
沙发
深圳万科客户服务部
2014-01-21 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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