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领导: ???本小区业委会已进入筹备阶段,现自荐业委会委员,公告要求自荐业委会委员需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万科物业以绝大部分业主未按月或按年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据此我们作为本小区业主认为不合理也合规,理由如下: 1、万科物业截止到目前未与业主签订任何服务合同、仅凭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合同不足以支持其物业费按月或按年缴纳相关规定,按时缴纳更是建立在双方签有效且有条款可依合同的前提下,而万科物业并没有相关合同,也没有履行关于物业费收费时限的相关告知或公告义务,仅凭物业app不足以证明; 2、公示中提及的“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实际意义为缴纳物业费的相关条款,并未设定时间,如一年内,半年内,一个月内或一辈子等相关字眼,万科物业以大部分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为由拒开证明属于利用职务之便侵害业主利益,其中个中想法不言而喻;万科物业公司还会查去年以及前年大前年的物业费缴存记录,确保业主一辈子无欠费记录。缴费是按照物业和开发区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规定,年交每年1月15日前交全年的,月交合同无相关规定,但是他们也按照每月15日前执行,从交房到现在不能有欠款情况。 3、现在全球疫情肆虐,给老百姓的生活增加了不少的困扰,物业费2016年收房的时候就是按年缴纳,自此之后再无其他物业相关合同,前期物业合同中也无物业费收取时限的相关规定,并且大部分业主都是年初或年终就缴纳全年的物业费。 4、国家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最长为2年,本小区到目前为止已交房整整4年,物业拿着前期跟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要求业主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义务实属欺诈! 试问疫情当头,国家的社保都发通知延后缴纳,万科物业的物业费我们并不奢望延期,并且年初就缴纳了全年的物业费,试问之前的物业费按年收费,停车费等都是按年收费,万科物业凭什么证明我们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我和很多业主代表沟通过,我们应该都开不出这证明,没有限定时间节点的情况下这么限定大家参加业委会未免做的太过了,物业是多怕业委会成立夺了地上车位的分配及收益权,降了地面收费标准呢,在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的这个条款上物业理解为一辈子,而我们理解为当下。物业的理解未免太欺负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