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泉州市东海万科城市之光(一期)8号楼***号房的业主。今年3月份,在业主群中看到“万科物业美居中心0元装修体验活动”宣传海报(未赠送小米电视及家具结合15件套,增加改造承诺提升万科品质),于4月20日在万科城市之光(一期)物业中心2楼与万科物业美居中心旗下的泉州市爱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缴纳20000元。在施工过程中,我发现施工方未按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违反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目前仅完成水电管线铺设,就存在未落实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计划等诸多问题:直接将导线埋入抹灰层内,未按规定做好管线保护;多次要求提供工程预算书、进场材料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材料,均未能提供;建筑材料进场时,未通知业主验收私自施工;多次要求在隐蔽工程覆盖前要通知业主,均未通知业主,并私自覆盖隐蔽工程;施工工序错乱,未按规定履行工序交接程序。期间多次与万科物业、万科美居中心沟通,发现他们与施工方都是一丘之貉,无奈只好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立即中止装修合同,退还业主20000元,撤出未经业主验收的建筑材料,恢复质量不合格的隐藏工程;清除劣质材料、施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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