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请求,中山市万科金域蓝湾履行与我签订车位买卖合同。 我在中山市万科金域蓝湾一期五标A单元1-352交全款购买了车位,并已签订了车位认购书,现接到车位销售中心通知去万科签订购车位正式合同。 1、万科销售人员强行让在签定正式合同之前必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签完协议之后再签署车位买卖合同,否则不予签署车位买卖合同。我的商品房已经收房,没有再签订补充协议的必要性,且商品房补充协议都是霸王条款,内容完全看不出与车位相关的内容。 2、没有正式车位签订合同过程,一定要先签定商品房补充协议,否则不予走流程。我一直都没有看到车位买卖合同,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万科还催告说要在约定时间内签定完他指定要求的文件,否则有权单方面另行出售。 3、万科金域蓝湾目的是借签订购车位合同之机单方强行迫使业主签订商品房补充协议,其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故投诉到万科总部,望总部给予过问处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