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去辦停車場辦下个月轉辦租另一車位事要求不合理 1. 前台要重新取业主同意租車位事情。(本人已经租車位3个月,最初申請時已取业主同意,何解又重覆?) 2. 前台處理的人,没有看清楚电腦的纪錄,把租约填上錯的資料; 3. 搞好租约和付款後才再告诉我,因為他們9時才上班,电腦資料在當天才可輸入,所以我需要给由6月30日00時至7月1日早上9時的停車費!(本人已交6月和7月的租金,何解你们的电腦笨系统如此笨统?因為你們上班迟,要我付額外費用?) 總括,服務員處理失當,未了解和講解清楚便亂來,令本人甚為氣憤。質疑貴公司的服務管理疑和电腦系统的能力!敬希立即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