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科: 我是一名万科老业主。出于对万科的信任,选择了万科在台湖的城市之光东望项目。 但是今天的万科不是昨天的万科。 万科城市之光东望的一期施工方沈阳欣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枉顾建筑质量,违规施工,被北京住建委通报。内容如下: (五)质量方面 沈阳欣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通州区台湖镇YZ00-0405-0094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YZ00-0405-0097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0098-1#商品住宅楼等7项),施工单位未对已经投入的批次号为X0303335的、直径为22毫米的HRB400E钢筋进行进场复试,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第5.2.1.1的规定。 22毫米钢筋是房屋建筑的主钢筋,东望项目的施工方如此瞎搞,有悖于万科用建筑赞美生命的理念,而是置业主生命于危险建筑中。 基于对施工质量安全的担忧,我强烈要求: 1.解除购房合同。 2.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严格要求施工方,做万科精工产品,不做万科危房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