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诉南昌益元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开发建设的,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绿苑路1299号的万科星光世纪项目,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形。本人认购了该楼盘的13栋1单元502室,并支付了14820元房款。 在看房过程中,被投诉人宣称支付一万多即可认购该项目,首付其余款项均由公司垫付。公司财务会在签约前给本人打款7.8万元,然后再以首付的形式支付到监管账户。被投诉人如此熟练的首付垫资操作,且完全不顾该行为存在被查处的风险,对此本人表示严重的质疑,首付垫资行为是不是这个楼盘售楼的常态? 我国政策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且房地产广告中也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被投诉人这种提供首付垫资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规售楼操作。如果相关部门不及时查处严肃处理,长此以往将严重扰乱房地产正常的市场政策秩序! 本人所述情况属实,希望万科进行调查处理并协调退还所交14820元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