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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翡翠春晓地产明确表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违法
tslt_39119891408
2025-07-04 10: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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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276条及《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9条,开发商对未出售的地下车位负有“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义务,包括出租。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地下停车位不能只售不租,既可售又可租,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现万科地产明确表示地下未售出车位只售不租,不允许物业出租未出售车位的行为违法,具体判例参照大连浦项道案例。要求大连万科地产尽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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