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万科湖畔度假公园三期房子时,租地下车位20年,已经交2万元,在2020年8月交房后,物业并没有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所有车辆均可免费进入小区,所有车辆都不收费,在交房后,地下停车场的设施及卫生也没有达到使用标准,现在物业竟然收取了业主的停车费,后经业主投诉到物业管理科,物业才同意退回地上停车位的停车费,请问万科集团,4.18元/平米的物业费,就是这个服务吗?这样欺压业主,要求万科物业将地下车位的租期从取得政府相关部分的收费文件许可并管理园区车辆,收所有进入园区的车辆停车费及车位管理费的时间开始计算20年的租期,按照公平原则,退还已收取的租赁地下车位的车位管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