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晋中紫郡4-1-201的业主,购房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去年9月底交房,12月自己在税务局缴纳契税,想自己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说开发商需提供的手续在代办公司手里,想问一下什么时候才能给业主提供资料,和哪位工作人员对接取得资料,盼复,谢谢。刚才和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沟通后的结果是业主与万科承诺自己去拿上开发商需要提供的资料去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后进行正式抵押,然后把资料完整送回,也是不可以的,个人去办理房产证的唯一办法就是还清贷款才可以自己去办理,从现有情况来看逼迫业主掏代办费用的嫌疑非常大,主要疑问有,1,工作人员说业主办证不去做现抵押,理由是啥?2,业主必须代办,必须掏了代办费才能做现抵押,是否有强迫的嫌疑?3,请问强迫业主如此操作的政策依据是什么?能否提供一下,让业主也学习提高一下法律知识?4,业主没有钱才去贷款买房,让经济窘迫的人再掏高额的代办费合适吗?5,工作人员说让业主可以再详细咨询公司人员,咨询谁,电话号码是多少?答复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