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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地产
十万个为什么质问金润华府项目贪得无厌,不诚信行为
金星 2013-10-18 15:16:21 扫码看帖   6 4411
现在,万科在搞第三方调查。万科金润华府的客户经理们终于想起来自己需要联系业主了。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联系呢。就是以比以前温柔一点的方式对待业主,但依旧表达绝不整改的意见,同时规劝业主接受现实。歪理一大堆。针对这些歪理。我们想问一个十万个为什么。请论坛一一解答,给出一个明确的态度,不要用留下联系方式和房号作为敷衍。
为什么万科要以一期客户有需求为名,来掩盖自己节约成本,背信弃义,违法违规的做法?为什么让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履约矛盾,转嫁为业主内斗?为什么企图把开发商贪得无厌,园林景观缩水的做法,就变成了受害业主与小区儿童之间的矛盾呢?为什么三期中庭设计更改,可以不征求三期周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业主的同意?万科是把客户分成三六九等吗?为什么认为受害人数只有几百户,比起几千的总户数,是可以忽略,可以牺牲掉的呢?为什么三期中庭业主花了最多的钱,需求和购买的是中庭的安静和景观,你们万科承诺我们的也是水景景观,得到的却是整个小区最为噪杂的环境,比临路的房屋还要吵闹。难道业主的钱是冥币吗?为什么中庭业主是华府最大的购买力,却是最应该被牺牲掉。如果不自我牺牲就是与儿童为敌,与全小区为敌呢?为什么这种违法违规,违反企业基本道德,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万科却想用“全体业主三分二投票通过才能解决”来进行蒙混呢?这是要模仿旧社会设宗族祠堂,压制一部分,牺牲一部分的做法吗?这是个法制社会。受害业主难道真的没有说理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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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
沙发
金星 
2013-10-18 15:19:25

歪理一大堆

儿童游乐园是根据一期部分业主的需求而更改设计修建的。每个人的需求不同,你们不喜欢,有业主喜欢。虽然修建在三期中庭,但是我们不会听你们三期业主的意见,要听大多数人的意见。你们不同意更变设计,认为没有征求自己同意,认为购房时受到了欺骗,就去找一期业主商量;儿童游乐园在半夜就没有人游玩了吧,只要不影响睡眠。你们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儿童爱尖叫、爱呼喊是天性,谁家没有儿童?这么多儿童在游乐场里面叫,显得小区很和谐美好!你们不接受就是与全小区的儿童为敌!你们如果把事情闹大,让媒体、社会都知道这件事了,你们的房子就会贬值,你们就是自己害自己,还败坏了万科声誉!!我们可以组织投票,三分之二业主通过才能整改。其实受害的就几百户,你们也知道是不可能的!”
板凳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3-10-21 09:15:21
尊敬的【金星】业主朋友:

你好!感谢你对金润华府项目的关注。就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司工作人员已与你取得联系。如你还有疑问或建议,欢迎致电4008-000002与我们联系。祝你生活愉快!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地板
金星 
2013-10-21 10:22:39

跟我联系个P!

从来没有人跟我联系!
5#
james283790538 
2013-12-09 21:51:47
回复:歪理一大堆,你就是个鸟人,你祖祖辈辈都没有把你教育好,恭喜你真成了鸟人,满嘴歪理。
6#
liwei 
2013-12-09 23:33:21

说句大实话:万科就是一个不要脸不要命的“超级无赖的婊子”,充足理由如下:

回复 1楼金星的帖子

说一句大实话:万科就是一个不要脸不要命的“超级无赖的婊子”,理由如下:
     “不要脸”、“不要命”、“超级无赖”、“婊子”等词语,白纸黑字、指名道姓的写在投诉论坛上,任何一个正常的公司都该立即上法院起诉给自己冠以这些词语的业主,还自己以清白!所以我们恳请请万科立即起诉,起诉后业主和万科双方好在在法庭上辩论和断公道,到时业主会第一时间在网上贴出判决全文让全国人民看看!
      用“不要脸”、“不要命”、“超级无赖”、“婊子”等词语的理由如下:
       1、万科卖房时给业主宣传说三期中庭是水景(业主有录音),并且万科的宣传册上的高清彩图也明白无误的表明此处是水景(宣传册十几位业主至今保存),但业主收房后才发现万科未经业主同意,单方面违反自己的承诺,把水景园林景观缩水,改为廉价的游乐场,游乐场噪音导致业主每天无法正常休息。
      万科这样做就是“不要脸”,其实用不要脸这个词太轻了,万科是违法了,违背自己的口头(口头给业主宣传)和书面承诺(给客户发放的宣传册图示),擅自把水景园林景观改为廉价的游乐场。
     在看法律法规原文:(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3条明确将某些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合同的一部分。该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人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时候买房者可以追究房产企业发布不实商品销售广告的责任呢?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必须符合下面的条件:

(一)所作说明及允诺具体确定,即有明确具体的交房标准、交房日期、设备品牌、外观形象,确定的小区规划目标、配套设施

(二)广告的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包括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房屋本身的位置、朝向、户型、结构、空间尺寸等。

(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广告内容不仅对购房人具有重大的心理诱惑,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属于房屋价格的构成要件。如优惠购买的折扣、随房赠送的附属设施,免费或优惠享受的配套设施,房屋的质量、环境和设备品牌的说明和允诺


      万科卖房时给业主宣传的录音,并且万科发给客户的宣传册上的高清彩图也明白无误的表明三期中庭是水景,这完全符合商品房买卖解释》第3条,完全符合司法解释规定几个条件。就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万科违法了居然口头还不认账、行动上不改正,这就是“不要脸”、“不要命”、就是“超级无赖”。

      2、业主问万科为何违反自己的承诺,万科居然说说
       金润华府:万科说华府要“全体业主三分二投票通过”才能把游乐场改回水景园林景观。全体业主三分二投票通过”这个规定出自《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说明万科非常清楚这个法律,既然万科现在要求业主按照物权法来办事,那当初万科就该也改物权法办事,就该依法必须先经过“全体业主三分二投票通过”才能把万科承诺的:三期中庭的水景园林景观缩水改为廉价的游乐场。万科100%没有经过“全体业主三分二投票通过”,所以万科同时也违反了《物权法》第97条之规定。
      以上充分说明,万科要求自己可以随意违法,而万科在自己违法的同时确要求别人必须守法,万科是只许自己点火,不许别人点灯!这就是“不要脸”、“不要命”和“超级无赖”。况且万科还在自己随意违法时鼓吹自己守法,这就是典型的“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所以------------
7#
liwei 
2013-12-10 23:27:17
关于万科 违法违规,违反企业基本道德,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万科却想用“全体业主三分二投票通过才能解决”来进行蒙混呢?的行为,万科是数次重演!!!万科是  只许自己点火,不许业主点灯。  无耻,只许自己点火不许业主点灯.万科不轮换车位可以拒绝业主大会表决,而业主提出轮换车位就必须由业主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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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小鸟.] 于 2011-11-4 17:30:28 加贴在 成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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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万科真不要脸,居然只许自己点火,不许业主点灯。万科自己单方面决定决定车位不轮换就不需要业主大会表决,而小区真正的主人业主要求轮换车位,万科确要求必须拿到业主大会去表决才能执行;自己的胡乱决定就可以不需要业主大会批,而业主的决定就不行,就必须要业主大会通过,况且这个业主大会好事根本就不存在的空中楼阁,成都万科简直是可笑和不要脸到极点!!!
    你万科有何特权,这样规定和限制业主,如果万科要求业主提出的轮换车位要业主大会表决,那万科目前施行的不轮换车位首要也要通过业主大会表决。

    万科居然推给一个根本就不存在业主大会来戏弄业主,那好,万科现在执行的不轮换车位也为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就是非法的
    成都万科为了保住自己收取高额停车费的目的,就拒绝业主多年的合理建议,拒绝试行轮换小区停车,现在在业主的最问下居然要给一个根本就不存在业主大会表决后才能决定,既然万科信誓旦旦冠冕堂皇的说业主大会才有权决定停车制度,必须要业主大会决定;非常好,既然该业主大会决定才呵呵合规,那目前万科规定的这个停车制度是没有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万科为何不先也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后才施行,既然没有通过业主大会表决,那按照万科的逻辑,成都万科目前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就私自执行不轮换车位就是非法的。
    如果成都我那颗不承认自己目前执行的停车制度非法,那也行,那就请万科立即施行轮换停车制度,你是合法的就该施行业主建议的这个轮换制度。

    所以啊,你成都万科不要太自负,不要以为自己的决定就是法律;自己智商不够就该承认,自己智商不够不会管理,就该虚心听取业主的正确建议,就不要再到投诉论坛上来打胡乱说,丢万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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