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持金域西岭十栋一单元1601号房屋因卫生间防水层质量不符漏水到楼下1501号房屋,经1501号业主在保修期截止前提出质量不合格意见,并以截图为证,金域西岭维修部才进行防水层维护重装。装好后依据物业明文规定承诺因防水层质量不合格给本人造成的经济时间损失给予四千元赔偿。从2017年5月至今三年多时间,本人应万科要求快递寄出业主银行卡复印件,“收到补贴四千元并手签签名加按红印”收据原件。期间委托了几任负责走流程的工作人员胡勇,陈渊博和何长青,他们尽心尽责帮助走流程,催促财务人员办理。可是几年来成都万科公司财务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和不办理。万科作为全国标杆地产有良好声誉,希望你们承诺的事能妥善解决。如果还坚持一再推诿,本人作为普通百姓,也只能求助司法机关维护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