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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地产
房屋漏雨亟需维修
niliuxia 2012-12-14 16:32:28 扫码看帖   9 7432
万科地产公司客户关系中心:

我是深圳万科四季花城鸣竹苑A301的业主刘夏,因房屋屋面漏雨问题,向贵中心投诉,要求地产公司支付我垫支修复该楼漏雨的费用两千元。理由如下:
一、
鸣竹苑A座所在的楼宇地基应当存在不均衡沉降问题,导致屋顶撕裂,引起漏雨。A301位于该栋楼的东头顶端,房屋顶层的三个房间天花板,均呈现南北向的细小裂纹,贯穿整个房间。主卧的天花还多出一条东西向的到达天花中心点的裂纹。这些裂纹的顶端都有漏雨后的水渍,目前发现的共有4块;最离谱的是主卫洗手间北墙的一块高过头顶的瓷砖,居然有不明原因的手撕样的不规则裂纹,和三个房间的天花裂纹方向一致。
二、
从入住开始,修理漏雨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虽然原因不全是地基沉降引起,但大修小补年年不断,漏雨的位置也大同小异、左右不离。这种在保修期内没有能解决的漏雨问题,不能以拖过保修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三、
A301房屋,我作为业主,从收楼开始,就格外重视防水问题:装修时各处的防水材料、铺设工艺、工程验收,每一步都小心谨慎,有专业的公司和监理监督,质量可靠;入住后,一旦发现任何渗漏情况,都及时作了修补,不断查找原因,尽一切可能根除。任何到访A301的人都可以看到,业主不仅是正常使用房屋,而且是经常修缮,才能使入住8年的房子,至今都光亮如新。
四、
《建筑法》第60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地基和主体结构的稳定性,我理解是质量的关键。地基和结构可以存在合理变形,但不能过大,漏水应当视为变形过大的一种,因为房屋已无法满足使用要求。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在我国商品房应当视为70年。A301房屋,至今不到10年,理应在保修范围。
五、
最高法编写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12条认为“房屋主体结构”包括地基部分,并认为建筑法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在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六、
司法实践中,商品房如果出现主体质量问题,和购房业主之间,属于开发商违约,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上所述,现在A301房屋因地基沉降导致的漏雨修理责任,理应由万科地产公司承担。我作为业主,不仅可以请求万科地产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维修的义务,还可要求赔偿损失。最近,我发现漏雨后,已经于11月已经通过花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地产公司,也通过4008*客服热线投诉,多次要求解决。得到的口头答复均为超过保修期不能由地产公司修复。我为正常使用房屋并减少损失,已经安排花城客户服务中心雇佣的防水修理公司接手修理争议部分,协商工程价格两千元,也向花城客服短信报备,今天正式施工。同时在此再次向贵中心投诉,要求地产公司支付因地基沉降引起的房屋漏雨的修理工程费用两千元,请贵中心予以重视并解决。
A301业主 刘夏
20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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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复
沙发
深圳万科客户服务部 
2012-12-15 22:54:44
尊敬的【niliuxia】朋友:
       四季花城鸣竹苑自交付使用至今已近10年,依据国家《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屋面、露台、外墙渗漏水保修期限为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超过房屋保修期限,需自行安排维修。
                                                                                                                           深圳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板凳
niliuxia 
2012-12-17 11:39:54

说不出的遗憾!!!

回复 2楼深圳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客户服务中心:收到你们的回复,遗憾之至!回复完全答非所问,根本是敷衍塞责。7号投诉15号答复,时间上也可见一斑。如果不是新系统上线,咱在第一名投诉,还不知何时能得到回应。万科盛名,其实难符?!正如我的第一封投诉信所列,鸣竹苑A301屋顶,虽经验收,但2004年收楼后的使用情况证明,质量并不合格,每年维修,次年不断返修,从未彻底解决,直拖到如今。现在是每间房屋内天花裂纹加裂穿屋顶,明显不是防水层老化引起的漏雨。用防水5年保修来搪塞投诉,系统升级再高又有何用!!!
地板
ytwn 
2012-12-17 13:13:57
回复 3楼niliuxia的帖子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1]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5#
niliuxia 
2012-12-20 05:20:04

请问贵中心的回复意见是打算用公共维修基金来支付吗?

回复 4楼ytwn的帖子

如果是,又打算如何操作呢?请明示!
6#
niliuxia 
2012-12-25 09:37:23

请客户中心及时回复

回复 5楼niliuxia的帖子

屋漏风寒盼回复,急急急!!!!
7#
brightsand 
2012-12-26 12:27:39

投诉上海万科建筑质量,装修质量不合格

http://wankeshangyuan.soufun.com/bbs/1210930324~-1/526539526_5265395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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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iliuxia 
2013-01-03 05:23:26

真不敢相信!

回复 8楼brightsand的帖子

企业的良心何在?万科就是这样,用建筑赞美生命?!相较之下,俺的投诉岂非小巫该偷笑?!!!
10#
白野猪 
2013-01-03 09:15:56
漏水是天台屋面的,物业联系维修,费用从本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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