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太太临时放在楼下的东西(放了几个小时),物业没有通知,将物品拿走。老太太放的物品占用了通道,是不对。但物业没有通知我们,任意处理我们的物品,难道就是对的吗?更恶劣的是把我们的东西拿回去自己用,三件全新的雨衣被你们物业的领导拿走了;一个电饭锅被你们送人了;三个水桶被人拿走,其中两个被卖掉了了;一个小推车可能还在物业里。从一开我们一直追问物业把东西扔哪儿了,物业拒不告诉。是欺负老太太吗?现在是法治社会,在没有通知的前提下,你们没有对物品的处置权。如果通知了,我们没理会,你们可以当无主的东西处理掉。从拿走之前以及之后,物业都没通知,甚至拒不告诉放哪儿。只要求物业尽快把拿走的东西完整地送还给我家老太太,不要再找借口拖下去,希望小事化小,而不是小事化大。 |